各位考生:
经研究生院批准,我院法学硕士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决定将其2013年推荐免试阶段未录满的2个名额在参加经济法学、法学(国际经济法)两个专业复试但未被初取的考生中进行补录。补录主要考虑专业关联程度予以确定。欢迎上述两个专业进入复试但未被初取的考生申请。
本次补录程序大致如下:
1、参加经济法学、法学(国际经济法)两个专业的复试考生请密切关注本人复试成绩;
2、复试成绩公布后未进入拟录取名次的考生可以向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提出参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面试的申请,完成相应手续,并按规定再次至法学院财务室缴纳复试费用;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组织专业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依考生2013年法学硕士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面试成绩及外语听力成绩核算最终成绩;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将依据法学院法学硕士复试面试规则及录取规则,在参加该专业面试考生中降序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批准。
最终补录成功的考生其入学总成绩将以参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的成绩为准,并须严格遵守法学院入学相关事宜的安排。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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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