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黄秀梅,1983级本科校友、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燕园记忆:兼容并包、家国情怀
关于燕园,黄老师印象最深的便是其自由包容的精神;在她看来,这种精神存在多角度的不同解读。她回忆说,1980年代的学生是恢复高考后学习氛围最好的一代,同学们的求知欲真的可以用“如饥似渴”来形容。她说,自己有幸赶上改革开放的时代,能够以相对公平的考试形式通过高考接受高等教育。1977年—1982年恢复高考后入学的几届学子为黄老师这一批新生积累了大量的学习经验,北大的复兴更是极大地开阔了同学们的眼界。
北大为学子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有质感的学习氛围。平常时日,图书馆、教室,不占座就甭想有地儿自习。在知识汲取方面,除了专业课程的学习,同学们还广泛涉猎音乐、美学、心理学等专业之外的知识,开拓视野,陶冶情操。
黄老师说她最难忘的是听讲座。其中,经济改革类讲座几乎每周一场。1985年开始,我国改革开放的主线和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校园里各种主题的经济改革讲座层出不穷。那时,厉以宁教授的讲座永远是座无虚席,经济系研究生的论坛,充满激情与思辨,彰显了青年学子的活力。校外嘉宾的演讲,印象最深的是温元凯先生在大讲堂作的经济改革主题演讲,极具感染力。报告结束后的自由发言阶段,来自国家体改委的张维迎先生,年轻朝气,带着浓重陕西口音的发言铿锵有力、激情洋溢,对我国改革开放的洞见,给在场的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还有一场城市规划的讲座,也给黄老师留下深刻印象。讲座中提到的城市规划功能分区,与法学院金瑞林老师讲授的环境资源保护法不谋而合,深受启发。交叉学科知识学习,为法科生的专业课学习带来全新的视角。
黄老师还提到令人敬仰的燕南园大师。刚入学那会儿,燕南园是开放的。学生们去图书馆,捷径是穿过燕南园。那时年轻,没有意识到对大师的惊扰,现在想来甚是惭愧。不过,大师们与从各地前来求教的学子谈笑风生及论道的场景,充满智慧的和蔼可亲的样貌,在那时的学生心中烙下一道纯粹而珍贵的时光印记。
时至今日,黄老师还非常感谢母校为学生提供的所有的学习可能,感谢北大所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们。
高校法律援助:搭建实践教学平台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黄老师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是源于自己的研究领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本科时黄老师修读了贾俊玲老师开设的劳动法学课,贾老师改变了教学评估方法,要求学生每次课后阅读大量的材料并撰写读书笔记,随机抽查的读书笔记加权平均分是课程成绩有机组成部分。这是对以期末考试评定学生成绩的传统方式的挑战,对学生来说是压力,也是动力。黄老师认为正是经过这一个学期的阅读训练,不仅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而且垫定了较扎实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的理论基础。毕业后,黄老师选择了劳动社会保障法学作为自己的研究领域,并随着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进程的发展,有幸与法律援助事业结缘。
黄老师说,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产生于西方工业革命之后,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国家的社会发展情况,在不同阶段制定各种类型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来处理劳动领域的问题、保障劳工的权益,有力地推动了社会进步及经济的顺利发展。我国于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战略,此后工业化进展迅猛,劳动关系领域诸多社会问题爆发,虽有1994年的《劳动法》保驾护航,但实施情况落后立法预期,尤其是我国当时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农民工人劳动与社会保障缺位,劳动侵权现象严重。最早触动黄老师参与法援的是一位手臂截肢、衣衫褴褛的工伤事故受害人,他来自遥远的云南大山深处,在苏南的K市工厂打工。背着破旧的铺盖卷,来到黄老师上课的教室门口等候。那双无助的眼神,诉说着维权的艰辛,黄老师被深深地触动了。在帮助第一位劳工维权成功后,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开始慕名前来,安静地等待、寻求帮助。还有一次,黄老师下课回家,看到小区楼下围坐着前来求助的农民工兄弟们;问他们有没有吃饭,朴实的工人们纷纷答曰“不饿”,笨拙的回避和躲闪令人揪心。黄老师连忙带农民工兄弟们去隔壁的小餐馆吃一顿便饭,一个肤色黝黑、脸上手上沟壑纵横的工人吃着吃着,就哭出声来。他说:“黄老师,我已经一年没吃过这样的饭菜!”回忆起这些细节,黄老师记忆犹新、难掩激动,动情地说:“劳动者的眼泪,直接触发了我内心最深处的责任感、使命感。”
后来,黄老师与另一位校友兼同事的周长征老师携手于2007年在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设立劳动法律援助专门项目,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的鼎力支持下,将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指导本科生、研究生参与法援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行之有效的援助服务。同时,还与当地的总工会、司法局协调,共同推进当地的法援事业。项目在昆山设立的沟通室,得到了当地公安、司法、劳动部门和街道的大力支持,运作状况与社会反映良好。
南大法律援助的发展及影响,引起了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关注,并给予了高度评价。2010年以来,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将南大法律援助中心誉为高校法援公益品牌,予以持续的重点的支持。基金会前理事长王霞林认为法律援助是我国经济改革过程中的一项重要事业,将做好法律援助,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黄老师及其法援团队的工作人员、志愿者们欣喜地看到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法律援助事业创设了优良的法治环境,不仅是政府的法律援助飞速发展,高校大学生的法律援助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
2018年是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二十周年,南大法援中心开启了新篇章。南大法援中心已经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老师的跟踪指导、定期的志愿者培训、援助案件的后期跟进监督机制等。法援中心还将法律援助与法科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有机结合,从个案的焦点问题分析框架到法理、案例、法规检索等,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法律思维训练。此外,还通过讲座、研讨会等形式,培养志愿者关心弱势群体、服务社会的公益理念。法律援助服务,对大学生人才培养、人格塑造都产生了重要引导作用。经过法援中心的历练,志愿者的公益理念发生很大的转变,加入法援,不再仅仅功利性地关注简历加分,更发自内心地认同“公益心”这一价值标准。
在黄老师看来,法律援助还是高校法学院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最佳锻炼平台。学生在法援中心可以系统性地训练法律人的思维,这也是法学院落实实践性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据不完全统计,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年为超过5000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年代理的案件达上百件。现在,南大法律援助中心也成为南大法学院对外的形象品牌。黄老师介绍说,南大法援还通过对援助案例的总结分析,发现现行立法问题,为国家及地方立法提供建议;通过社会调研和研讨会报告,为地方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参考。师生们以自己的力量切实地推进并参与国家的法制建设。
展望未来,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除了做好线下的法律援助,还将运作好线上的法律援助网站,发挥网上咨询平台的功能;活跃法律咨询群。同时将法律援助由事后治疗式转向前端预防式服务,减少纠纷的发生,做到治本式援助,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微薄之力。这学期,南大法援与省司法厅、南京市中级法院、南京市消协、鼓楼区街道及教育部门合作,以多样化的形式参与到法治中国的建设中。
专业视角:青年人就业时需关注的的法律问题
纵观当前的整个就业形势,我们应当注意到外部就业大环境和内部的劳动力市场有所不同;对于学生而言,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是一个侧重点。比如在常见的校招会上,同学们可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就业歧视。关于如何识别和防止遭到就业歧视,黄老师给出了以下三点建议。
首先,就业市场区分为外部和内部两个部分,这两者关注的问题有所不同。对大学生而言,首先是关注外部劳动力市场基本权利保护。比如,在校园招聘会上,同学们可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就业歧视。关于如何防范就业歧视,黄老师给出的建议是:树立反歧视的意识。对于显性或者隐性歧视,我们要学会运用法律作为武器来合理有效地维护自己择业就业的权利;积极的行动不仅可以维护自身利益,更能够对今后的反歧视立法起到推动作用。我国《就业促进法》虽然涉及到了反歧视内容,但救济乏力。作为法科生要有大格局,要在生活中处处留心反歧视现象,促进反歧视立法的出台。
其次,关于就业之后要关注的法律问题,黄老师建议要了解国家的现行立法,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涉及劳动者基本劳动权利保障的立法。另外,就业市场遵循契约自由原则,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仔细研读用人单位的招聘简章,特别是其中涉及的录用条件、入职后的权利义务条款。还需要注意是否有一些附加条件和特别限制,防止无法入职或试用期被解雇的风险。
最后,黄老师还建议,入职后要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在单位内部,也要观察企业的守法情况。作为法科生,不仅要关注自己的利益,也要关注其他员工的合法权益,以构建和谐的企业内部关系。这既符合立法初衷,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意旨。
寄语师弟师妹
在校学生要有使命感责任感、有自己的担当;同时要学好专业基础课,夯实法律基础,为我们国家法治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法科生应有的的贡献。
黄秀梅教授与北大法学院实践团学生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