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下午,第三期北大争议解决研究茶会在凯原楼B102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茶会邀请清华大学任重老师作为主讲人,主题是“民事诉讼法教义学视角下的执行难:成因与出路——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为中心”。本次茶会还邀请了来自高校、法院等单位的二十多位青年研究人员一同参与本次讨论。
首先,雷火电竞官网在线曹志勋老师作为茶会主持人,他向出席本次活动的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茶会的活动背景和目的,希望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研讨的平台,从而一同深化对实务和理论、实体和程序相关问题的认识,推动实践发展和学术进步。
然后,任重老师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为切入点,站在民事诉讼法教义学的视角下针对执行难问题发表了主题报告。任老师的报告首先对民事诉讼法教义学视角下的执行难下了定义,即被执行人有能力或者部分有能力满足生效裁判文书中记载的请求权,却无法经由强制执行满足申请人请求权的情形。任老师认为,行为保全申请难、财产保全低水平、审判程序中过分强调纠纷一次性解决的倾向、起诉条件高阶化、自由心证缺失以及以担保物权实现程序为代表的“非讼化”取向,都是“执行难”的民事诉讼法教义学成因。就此而言,改革方向应当是理顺实体上和执行中责任财产范围之间的关系,解决之道则是为债权人起诉夫妻另一方明确请求权基础,辅之以有利于债权人的动产占有推定和共同财产管理规则,在充分保证夫妻另一方程序权利的前提下提升执行效率,一体化解决“执行难”和“执行乱”。
接下来进入到本次茶会的评议和讨论阶段。清华大学汪洋老师认为,由于现实原因,物权层面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应该在民法上作为共同共有状态,而应该是共同所有。汪老师将夫妻债务划分成三大类,其中最需要关注的一类,即对于单纯的夫妻个人债务应当如何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当事人的份额,也就是如何在保证不离婚情况下进行财产分割以满足原告的请求,需要在民诉法上加以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金印老师认为,“法教义学”是对现行法以及法理的系统解释,任老师报告中也运用了这种概念,但是在一些地方还存在概念层次不够明确的状况。比如,对于执行难问题分析,既然是法教义学层面解析,那么之后又讨论到法的具体运行水平低下,就导致了前后概念含义不一致。
华北电力大学王学棉老师发言回应了汪洋老师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三种分类下的执行情况。他认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问题,实际只是执行过程中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此时只需要提起析产之诉,配偶不必参加诉讼,只要配合分割即可。这种状况会导致执行复杂,但是不会导致执行难。第二种分类才会是真的执行难问题,即名义上是夫妻一方的债务,而实际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务。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实体法上提供依据来帮助解决,债权人起诉的适格被告究竟是名义债务人还是夫妻双方的问题。如果在实体法上能解决,使得夫妻双方都进入诉讼中,那么诉讼中和执行中便不会产生太多困难。
中国政法大学史明洲老师从客体和主体层面两个方面,通过具体举例的形式,进一步区分了执行难和执行复杂的不同。
清华大学在读博士生雷彤分别就实体和执行中的责任财产的区分,夫妻一方在实务中规避执行、法教义学在德国和中国两种不同社会背景下的含义是否相同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中央民族大学唐勇老师对共有的概念进行了梳理。首先,罗马法尽可能消灭共有状态,因为共有存在导致财产的不确定。在中国法上,越来越多类型的民事主体的独立法律地位得以确立,但《民法总则》并未将夫妻定位为民事主体,可能是因为社会生产方式的转换,现代社会夫妻仅仅是单纯的生活共同体,所以其法律定位的未来发展方向仍然是非民事主体化。另外,唐勇老师还从主体、物权、债权方面梳理了德国法上夫妻关系可能导致执行难的问题。其中,债务和共同共有最容易产生执行难问题,所以在德国法上,夫妻共同的财产产生债务时,夫妻双方应当承担连带债务。
北京化工大学冯珂老师对在执行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时夫妻另一方配合执行义务的来源提出不同见解,他也表示应当探究是否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自身的、能独立于其他部门法尤其是实体法的法律问题。
北京工商大学王晴老师肯定了民事诉讼法教义学研究方法对打通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的重要意义。王老师提出了一些关于执行难研究取向上的问题,比如,实务层面与教义学层面的执行难如何进行区分、哪些是独特的属于民诉法教义学上的方法、纠纷一次性解决和证明难能否在教义学层面进行解决等,引起了大家的积极思考。
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出版社李铎老师认为任老师报告中把执行难现象进行类型化的分析方法很值得学习,并且从自身特长出发,建议对论文框架结构作出调整。
天津大学曹云吉老师提到报告中比较法上涉及到的日本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规定涉及较少,应当进一步补充。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执行上的问题,如果实体法上没有足够的规范可以解决,应当考虑如何通过诉讼法上的制度构建来弥补这种缺失。
对外经贸大学陈晓彤老师就报告中将宏观与具体问题的结合表示了赞赏,夫妻共同财产的识别过程中会产生很多问题,需要将债法、物权法和程序法结合起来才能更好的解决。
雷火电竞官网在线余佳楠老师主要针对“法教义学”一词适用的效果和目的进行分析,她认为在法学共同体的层面下,如何将执行难囊括进入法教义学里面并实现法律人内部共识化,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刘哲玮老师发扬茶会积极讨论、大胆质疑的传统,对任老师的报告提出了一些商榷意见。他认为任老师报告中的分类存在重叠,下位概念不能挤占上位概念。他还质疑了任老师以“法教义学”一词的检索结果非常少作为论据的做法,觉得这种研究方法欠缺妥当性。
北京师范大学李潇潇老师针对报告中债务类型确定的阶段、单方和共同管理财产的区分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国际关系学院许可老师针对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债权人要求以共同财产清偿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思路。许老师认为可以借鉴《侵权责任法》32条关于监护人责任的规定,在法律规制层面就债权成立与债权实现进行分离,从而形成二元结构。关于债权成立的规则应由实体法规定,关于债权实现的规则(执行规则)则应由诉讼法或执行法规定。以上述二元结构为前提,如果当事人在起诉时直接提出要求以共同财产清偿,这样就可以将是否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范围等内容纳入审判范围。在债权成立与否的第一阶段审理程序中,另一配偶不必作为共同被告,但可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在应否以共同财产清偿债权的第二阶段审理程序中,则应作为共同被告。此时审理结构存在着第三人诉讼向共同诉讼的转换,从而可以获得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名义。
中国政法大学胡思博老师认为,目前社会中夫妻关系呈现多样化、复杂化和虚假性等现实特点,假离婚、离婚后继续共同生活等情况普遍存在,为此在研究执行问题时应注意上述情形,实现有效分类。
任重老师在茶会讨论中分两次回应了各位老师的评议意见。任老师认同大家提出的、应具体界定执行复杂和执行难的观点。他认为自己报告中比较创新之处在于对执行难进行法教义学上定义的强调,这是讨论和解决执行难问题时候的基础。在论文分析结论方面,任老师认为实体法上连带债务和共同债务的执行并无太大问题;而在个人债务的执行上则存在民法上和诉讼中执行财产的区分,比如民法上共同财产包含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但是执行中无法为这个份额提供执行根据,这种分离导致了判断上的困难。他认为自己论述的时候,不得不涉及到法教义学之外的问题,因为非如此不能将问题解释清楚。在关于执行难的理解上任老师讲到,社会上理解的执行难包含了执行不能,而法院对此的理解中则并没有包含。
中央财经大学林剑锋老师最后做总结讨论。林老师认为当下司法实践为解决法律层面之外导致执行难的问题做了很多努力,对于如何从法律规范的角度彻底解决执行难问题,任老师的方法转型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林老师总结本次茶会讨论主要存在两方面争议,一方面是论文框架上,民事诉讼法教义学本质、核心或内涵是什么不够清晰,也导致第二三部分的论证有点脱节。另一方面,在执行难这个研究对象的问题上的争议也比较大,尤其是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涉及的是执行难,还是执行乱,抑或是执行复杂,需要进一步明确。
茶会讨论气氛热烈,与会嘉宾老师们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切入,围绕着执行难问题展开讨论。在品味香茗中,各种学术观点相互交流,相互碰撞,将问题的讨论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