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大会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于敏等100名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
其中,共有2位北大法律人。他们是: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王家福、司法体制改革的“燃灯者”邹碧华。
王家福
王家福,男,汉族,中共党员,1931年2月出生,四川南充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他参与民法通则、公司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较早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和法学繁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荣获改革开放三十年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特别贡献奖等。
邹碧华
邹碧华,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月出生,2014年12月去世,江西奉新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级法官。他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在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中彰显公平正义。牢固树立改革创新意识,把先进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运用到工作实践中,独创的审判工作方法成为法院系统学习宝典。先后参与审理社保基金追索案、北方证券破产案、房屋维修基金案等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规范设立上海法院系统12368便民服务热线,受到群众欢迎。积极推进法院管理科学化,牵头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上海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12月10日不幸因公殉职,引发了人民群众自发悼念和缅怀,“法官当如邹碧华”成为社会各界人士的共鸣。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