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德国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Friedrich-Alexander University ofErlangen-Nuremberg)Mathias Rohe教授应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张骐教授的邀请于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凯原楼做了题为“宗教在法律中的作用——一个比较法的视角”的讲座,本次讲座由雷火电竞官网在线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系列讲座第五十四讲,由张骐教授主持。
Mathias Rohe教授是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伊斯兰与欧洲法中心”的创始人和现任主任,长期致力于民法、国际私法、伊斯兰法和比较法的研究还是积极的社会活动家,并为德国国会和政府在法与宗教和国际法方面提供咨询意见。
Mathias Rohe教授指出,宗教作为重要的社会现象,在世界各国的历史和现在的法律中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人权保护理念的基础也是来自于宗教,因为是上帝将权利赋予了人类,这就形成了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理论。当然,宗教还会被用作恐吓人们的工具,阻挠信仰自由的实现。
面对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冲突、法律与社会规范之间的冲突、法律与宗教规范之间的冲突等问题,Mathias Rohe教授梳理了三种可能的解决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并行”模式,即各种规范体系在同一个社会里并行存在,互不侵扰。其优点在于能够保证特定宗教、法律文化的自治;其问题在于其碎片化的法律秩序无法有效地解决不同规范体系的冲突问题。第二种模式是“等级”模式,即构建一个具有等级的规范系统,将所有规范纳入到该系统中。其优点在于能够满足同质化社会的多数群体的期待、要求;其缺点在于有可能损害少数群体的人权和宗教信仰自由。第三种模式是“开放”模式。这是一种世俗性的、包容的模式,其将宗教作为伦理标准,同时对那些对社会秩序有影响的规范保持开放,注重保护人权、保护信仰自由。Mathias Rohe教授指出:“自由是规则,若对其进行限制则必须提出正当性证明。”
Mathias Rohe教授分析了法律面对宗教问题时的局限性问题。法律既保护人们的权利和社会的共同福利,也需要同极端主义作斗争。面对冲突,不能仅仅通过强制力来设立僵化的标准,而是需要在公民社会内开展充分的论证和对话,以实现法律的正当性基础。Mathias Rohe教授结合目前德国的一些具体的政策讨论、制度构建以及司法判决,具体描述了解决宗教冲突问题的有益尝试。
本次讲座在Mathias Rohe教授与北大法学院的研究生和在场听众有关社会生活中法律与宗教的相互关系、二者冲突的解决等问题的轻松交流中圆满结束。
文/北大法学院2017级博士研究生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