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雷火电竞官网在线王铁崖国际法系列专题讲座“关于人权的一般性”(On the Universality of Human Rights)在北大法学院陈明楼402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芬兰赫尔辛基大学国际法资深讲师让娜•佩特曼(Jarna Petman)作为主讲嘉宾,讲座由法学院陈一峰老师主持。
让娜•佩特曼教授做讲座
让娜•佩特曼博士是芬兰赫尔辛基大学法学院国际法资深讲师,担任埃里克•卡斯特伦国际法与人权研究所(Erik Castrén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Human Rights)副所长,并任《芬兰国际法年刊》主编,同时也是美国华盛顿大学人权与人道法研究院(Academy on 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Law of the American University Washington College of Law)兼职教授。佩特曼博士曾经是欧洲委员会下欧洲社会权利委员会(European Committee of Social Rights of the Council of Europe)的成员。佩特曼博士的教学和研究广泛涉及国际法多个领域,包括人权、使用武力、批判理论等。
佩特曼教授指出,人权的概念本身存在紧张关系。一方面,人权存在于法律之内,表现为协商达成的宪法、条约、宣言等人权文本;另外一方面,人权表达了我们对更好的未来和社会的期待,它并不限于实在法和现有法。因此人权的概念,始终是动态变化和充满张力的。人权的一般性,意在摒弃种族、性别、经济等背景的不同,赋予每个人平等的权利。佩特曼教授通过对人权的历史发展,来提醒我们注意普遍主义和现有人权机制可能具有排斥作用(exclusion),而非纳入作用(inclusion),即还有一些人的人权是被忽视的。
佩特曼教授以法国大革命和1789年法国《人权和公民权宣言》为例,指出当时对于享有权利的人,限定为具有法国国籍的公民。在1789年的讨论中,演员、犹太人、殖民地人、女人等都被排除在外。当时还将公民分为积极公民(active citizens)和消极公民(passive citizens),只有纳税和为社会作出积极财政贡献的公民,才能充分享受普遍人权。这体现出人权的适用具有具体的语境。进而,佩特曼教授分析了约翰·洛克(John Locke)的自由主义和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的正义理论。洛克的自由主义意在强调个人价值,提倡政府不得干预私人生活,保护个人生活才是建立政府的目的。因此法律也应该是个人导向、保护人权的,政府应当履行保护人权的职责。但是佩特曼教授指出这种假设成立的前提是个人都是自由的、独立的,都具有成人资格(adulthood)。在实践中,人权的普遍性是一个不断发展建构的过程,它使得更多人可以被包含进社会对话进程中来。
佩特曼教授总结说,在避免损害个人权利之外,国家还应当积极主动保护个人权利,特别是经济社会权利,一定意义上所有的权利都是社会性的。问题不仅在于对权利的承认,还在于权利的含义究竟是什么。权利的话语,提供了大家去主张权利的可能性,而在这此过程中律师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人权允诺给我们以幸福;另一方面,人权又是存在于特定背景下和时空条件中的。人权的力量,正在于提醒决策者所担负的责任,为民众参与公共决策提供政治法律空间。
在现场提问交流环节中,现场观众就“人权的起源”、“芬兰在执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的实践”、“难民的基本人权”等方面进行提问。佩特曼教授一一进行了解答回应,与参会同学展开了热烈交流。
图文/刘帆、李白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