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课题研究的阶段成果方面,课题组成员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从论文发表来看,共有9篇文章发表,其中有6篇论文在法学类C刊上发表,分别是孙海波的“疑难案件否定法治吗?依法裁判立场之重申”(载《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5期)、“司法义务理论之构造”(载《清华法学》2017年第3期)、“不存在疑难案件吗?”(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7年第4期)、“疑难案件裁判的中国特点:经验与实证”(载《东方法学》2017年第4期)、“法条主义如何穿越错综复杂”(载《法律科学》2017年第5期);戴杕的“盐业垄断的破除与局限:从指导性案例5号鲁潍案的影响与后续发展谈起”(载《政治与法律》2017年第4期);肖炜霖的“论司法改革中学术与实务的关系:基于案例指导制度变迁史与学术史的考察”(载《法律适用》2017年第11期);王硕、张骐的“指导性案例文本格式研究:统计和认知的视角”(载《中国应用法学》2017年第4期);高尚的“德国判例的偏离报告制度”(载《法律适用》2017年第2期)。此外,在著作出版方面,车浩老师和刘哲玮表示近期将有相关课题研究的专著出版。
在各位课题组成员发言之后,张骐教授向大家通报了课题财务分配和经费使用的情况。随后,课题组行政和财务秘书张岩老师针对课题费用报销的具体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本次会议决定明年秋天将举办一次案例制度研究的学术研讨会,要求课题组每位成员届时提交文章,参与研讨,推进中国的案例制度的综合系统研究,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