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嘉宾,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爸爸妈妈们,大家好。
四年前,也是在这座大讲堂,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的迎新典礼在这里举行。那时候刚刚经历过高考洗礼的我们满怀忐忑和向往地坐在这里,听到守文院长中气十足的对我们说:“欢迎你们来到北大法学院”,仿佛有一种被选择的自豪和光荣。转眼间,四年过去,燕园的夏雨浸透着浓烈的离愁别绪,我们在开始的地方告别,再听一听老师们的教诲,不禁想起新生院衫上霍姆斯那句“你灵魂的欲望就是你命运的先知”,颇有种时空轮回的趣味。有些欣喜,却也有些怅然。
在法学院的四年时光中,我们习惯于将自己称为“北大法律人”,语气中带有一份归属于这个共同体的骄傲,当然也承载着我们对它的想象。这份想象也许缥缈却并不抽象,它来自于我们共同走过的似水流年,寄托于一个个生动立体的法律人身上。他们,是国际公法课上温文尔雅的龚刃韧老师,谈起顾准语带哽咽,温情脉脉的目光中闪烁着犀利与激愤;他们,是债权法课上的凯湘哥哥,用一块潘剑锋老师的表,和一个钱明星老师的杯子,演绎民法世界的爱恨情仇;他们,是法理课上挥斥方遒的苏力老师,时而冷峻时而幽默,嬉笑怒骂中将我们的三观撕裂于无形。他们是这样的可爱,纵然那些年我们考过的试、背过的笔记终将消散于时光之中,但老师们的神情、举止,还有那些语录和段子,在很多年之后仍然是刻在我们心中北大法律人的形象。
而之于我们,在座的各位同学,“北大法律人”的名号,也是我们身上抹不掉的印记。也许你还记得大一时的129合唱比赛,浓妆艳抹的我们站在百讲的舞台上高唱“法治天下,昆仑铭镌”;四小时刑法分论的考场上,我们共同走过爱的春夏秋冬,又见证东西南北的纸上风云;学院新年晚会上,我们集体狂欢霸屏朋友圈;校园风波中,我们共同的关注和仗义执言。当然,还有那张可以刷进法图的卡,让我们在偌大的园子里独享法学院的宠爱,在嘈杂的未名湖边拥有一个舒适安稳的角落。四年,这座园子给了我们一片宽松自由的土壤,让我们有足够的空间去“发现自己的热爱”。它用无数课程、讲座、社团、活动编织起我们的大学记忆,让我们在校园中找到自己的归属。
对我们而言,北大法律人意味着青春、温暖与快乐。但对于这个共同体而言,我们又意味着什么呢?艾伦•布鲁姆曾经这样形容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美国大学生:“他们丧失了读书的习惯和兴趣,不再关心人的自然权利,他们用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不相信崇高的东西,沉浸在平等主义的虚荣中。”不禁自问,我们是否亦是如此。站在这毕业的门口,看着未来的路。我们好奇,象牙塔之外的法律人们生活在一个怎样的世界,他们所过的是否是有意义的生活,他们所做的是否能保护他人生活的意义。我们恐惧,恐惧自己有天会变得圆滑世故不再爱憎分明,恐惧自己平庸肤浅只会得过且过。我们深知头顶北大光环并不意味着就身披铠甲,但也害怕某天“北大法律人”不再是内心确信的准则而沦为自我标榜的装饰。
燕园光阴似水,四年过去,我们又长大了一点,走过的风景多了一些,懂得的道理也多了一些。可是,人生识字忧患始,在那越写越长的论文脚注末尾,在那汪洋的书海彼岸,法律正在用我们不太熟悉的方式交织于社会和历史之中。就在此刻,刚刚落下的法槌评判着正当防卫的是是非非,蹒跚起步的民法典亟待通向良法善治的下一步跃进。纵然依宪治国写进十八大报告,宪法的司法化依旧道路漫长;纵然司法独立是法律人心中的基本准则,舆论裹挟中的司法审判依旧随处可见。是的,我们曾经对这些问题高谈阔论、评头论足,但走出这座礼堂,离开这片校园,我们又该去做些什么。也许我们无法逃避一些麻木、胆怯和无力,但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社会变革浪潮里,作为北大法律人的我们没有缺位的理由。
也许有一天,那些收拾山河指点三山五岳的豪情,会被遗落在拥挤不堪的地铁上,淡忘于柴米油盐的烟火里。但是希望在那天到来之前,在我们快要忘记之前,再回母校走走,看看陈明、凯原楼前的悠悠法柱、巍巍法塑,趴在法图的窗边坐揽尽收眼底的一塔湖图,溜进二教理教的课堂看到年轻的小鲜肉就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愿这些能够提醒我们曾在园中许下的承诺,愿这四年闪闪发亮的日子能激励我们独自走过以后的漫长时光。
亲爱的同学们,临别在即,让我们再好好地凝视这柔软的校园吧,感恩父母的含辛茹苦,感恩老师的传道受业,也对同窗好友们道一声珍重。愿我们无论今后是否从事法律职业,都依旧懂得用法律的修辞去诠释心中最真诚的善与爱。愿我们在以后每一个重要的时刻都拥有选择的权利,并做出无愧于北大法律人的选择。
祝福我们!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