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2日,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和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在京举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结项评审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工交商事法制司司长张建华、全国政协办公厅巡视员卫宏、全国人大法工委备案审查室副主任张桂龙、交通运输部法规司副司长张雅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管晓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作为评审专家,出席评审会。项目委托方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马夫局长、雷光程处长,项目受托方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和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会长吴高盛主持。
会上,雷火电竞官网在线院长张守文教授首先代表项目受托方致辞。张守文教授指出,中国当前是改革、发展和法治三条线并行。在经济新常态下,实现更好的改革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法治建设。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风险社会和不确定性时代,如何减少风险,提高交易安全,公示企业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便是一部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重要行政法规。他认为,从法律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要了解法律制定后的实施效果如何,开展立法后评估是非常必要的;法律经济学也强调,不仅要关注立法前的评估,也要关注制定后的事后评估;从系统论来说,立法是系统的输出,立法后评估则是一个反馈。由此可见,开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立法后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立法后评估项目承担单位的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和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高度重视评估项目的实施,组织了强大的评估工作队伍,制定了科学的评估方案,集中研究会和研究所骨干力量,组织开展了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工作,在查阅积累大量文献,分析统计26,410份有效问卷,实地调研10省区12个城市的基础上,撰写了评估报告、调研总报告和调研分报告,取得了非常厚重的评估成果,优质高效地完成了项目评估工作。同时请与会评审专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便项目组进一步完善评估报告。
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邵景春教授代表项目受托方充分翔实地向项目委托方和评审专家介绍了评估组近一年的评估工作和评估成果。邵景春教授指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由政府机关聘请独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相关法律的立法后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的项目。2015年11月17日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和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正式承接该项目。之后,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和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制定了科学严谨的立法后评估计划,并组建了独立的第三方立法后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评估组由来自中国行为法学会规范制定行为研究会、雷火电竞官网在线、中国政法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等20多位专家学者组成。评估组重点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所规定的企业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五个方面的制度和措施进行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组历经了近一年的评估工作,最终向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提交了如下几项评估成果:立法后评估报告,以及问卷调查统计分析报告、调研总报告、各地调研报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建议修改对照表、评估组名单等5个附件。
邵景春教授指出,经过大量的评估工作评估组认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立法宗旨明确,制度设计科学,受到企业、工商部门和政府其他部门的好评和欢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强化了企业信用约束,节省了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所提倡的“事中事后监管”初见成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则设计符合国家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
虽然《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取得了令人骄傲的成绩,但其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些许的不足。邵景春教授也对此一一做出了说明。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不足在于,目前没有针对虚假披露的处罚措施;实践中的年报率考核极不合理;对于大额认缴和长期认缴的行为,现有的制度约束不足;应该考虑设置优势信息的对外公示。企业即时信息公示制度的不足在于,企业公示处罚信息的积极性不高;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难以汇集所有的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的不足在于,3%抽查比例没有考虑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广东省汇集全国14%的企业,3%的抽查率是极大的工作量。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的不足在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威慑力不足;目前企业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过于容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难以解决僵尸企业的退出问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不足在于,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一张网,这是所有问题的关键和核心,目前做得并不好。
评审专家在审阅了评估成果,听取了邵景春教授的讲解后,均对此次立法后评估项目成果给予了高度的赞扬。评审专家普遍认为,精英的组成人员、高效的团队合作是立法后评估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原因。评估组严谨的做事风格、高超的专业素养都充分地体现在此次评估工作之中。整个立法后项目评估工作,以问题为导向,不讲空话、不说大话,注重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言之有物、言之有理,取得的评估成果属于全国顶尖水准。评审专家一致同意《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结项。
评审专家普遍认为,评估组的许多对策建议——如取消个体户年报要求、取消年报率考核、对行政处罚信息添加状态标注、规定其他政府部门的公示期限、建设全国一张网等——值得立法部门重视。
评估组采取网络问卷调查的评估方式,具有极强的科学性和先进性。评估组一共收回了26,410份有效问卷,并委托专业的数据公司对其进行量化分析,形成问卷调查数据分析报告和45张统计分析图表。如此大量的问卷回收和专业的数据处理,在中国的法律评估中尤为少见。
评审专家认为,评估组认真负责,在评估的过程中付出了极大的辛劳。评估组分别在吉林、黑龙江、浙江、江苏、广东、福建、广西、海南、宁夏、青海展开实地调研,共召开28场专题座谈会,听取近400人/次发言。这样大规模地开展实地考察,在一般的法律评估中也并不多见。还有评审专家指出,此次的第三方立法后评估,完全是客观的、中立的,评估组敢于说真话,反映真实存在的问题。这充分地展现了第三方评估的重要意义。
最后,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代表项目委托方发言。马局长充分地肯定了项目组的评估成果,也十分认同评审专家的意见。同时,马局长还对评估组和评审专家在结项评审会中提出的些许疑问做了回应,与会的专家学者又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自由讨论。马局长听取讨论后表示,目前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只是一个逗号,并不是一个句号,为了完善该制度的建设,未来还需要法学界的各位同仁一起努力。
文/赵文冰、刘晶、刘思艺、蔡治国际经济法研究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