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法学院第四十九期学术沙龙在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学术沙龙的主题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中国困境”,由法学院教授汪劲主讲,法学院薛军、梁根林教授主持,学院十余名老师出席了本次沙龙。
首先,汪劲老师从镉大米、儿童血铅超标、常州毒地等事件引入,并简要介绍了土壤污染的概念与一般原因。他指出,土壤污染的成因相比于其他污染更为复杂,且随着我国1980年以来的城市化进程,土壤污染进一步加剧。
首先,汪劲老师从镉大米、儿童血铅超标、常州毒地等事件引入,并简要介绍了土壤污染的概念与一般原因。他指出,土壤污染的成因相比于其他污染更为复杂,且随着我国1980年以来的城市化进程,土壤污染进一步加剧。
随后,汪老师就中国的环境污染调查与立法情况展开论述,并介绍了2005年至2012年出资10亿元开展的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我国的土壤污染与立法紧缺现状,他指出,土壤治理的成本相当高,在立法时要兼顾可操作性与法律效果,考虑各地的具体情况。
之后,汪老师从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棕地问题与日本的痛痛病出发,详细介绍了美、日两国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的历史与现状。他指出,美、日等国在土壤污染立法方面都确立了“溯及既往”与“连带责任”的原则,用扩大责任范围的办法来应对土壤污染的治理难问题。而中国目前在此方面还面临着制度设计、部门协调等多重困境。
最后,与会教授梁根林、王社坤等就中国土地污染历史问题等进行提问,汪老师也一一解答。教授们进一步就土壤污染治理、立法科学性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至此,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本期学术沙龙中,汪劲老师从中西对比、古今对比的角度分析了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中国困境。他指出必须立足我国目前的污染与治理状况、考虑科技与法律之间的冲突与协调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立法。本次沙龙增进了老师们之间的学术交流,有助于各位老师从不同角度地了解土壤污染,也为我国未来环境治理问题的立法提供了思路。
团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