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中午12:00,法学院第四十二期学术沙龙于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学术沙龙的主题为“法律继受中的‘制度器物化’批判——反思近代中国司法改革的制度设计思路”。由法学院副教授李启成担任主讲,学院数十名老师参加本次活动。
首先,李启成老师解释了何谓“制度器物化”,并通过三则材料展现了近代司改过程中的思想误区,即没有充分考虑本国国情,一味照搬照抄。他指出了晚清司改时对官府的定性以及司法制度继受过程中日本的重要影响。
首先,李启成老师解释了何谓“制度器物化”,并通过三则材料展现了近代司改过程中的思想误区,即没有充分考虑本国国情,一味照搬照抄。他指出了晚清司改时对官府的定性以及司法制度继受过程中日本的重要影响。
随后,李启成老师回顾了帝制中国的“固有治道”与“司法”的联系,通过历代士大夫对君道的探讨,揭示了“治道”的特点。同时,他表示由于中国固有治道体系中司法审判和裁决极具权威,因此法官如何保有并强化权威直接关系到司改的成败得失,这也是近代中国法律转型的关键所在。正是由于晚清民国时期的司法权威的下降致使司法越来越边缘化,最终走向司法革命和司法党化。
之后,李启成老师总结了法律继受中的“制度器物化”的特征,深度剖析了其原因,对于制度机械照搬域外表示批判,并呼吁法律和法学领域应增强国族自觉。
最后在自由讨论环节,老师们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对李启成老师所述内容提出疑问和建议。至此,本次学术沙龙活动圆满结束。 本期学术沙龙中,李启成老师通过对司法独立制度设计模式及其背后的法律继受“制度器物化”特征的批判,指出继受主体必须超越机械制度移植,把握制度背后的精神,侧重从功能层面思考,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创设合适新制度。本次活动也为如何促进法律转型之顺畅,进而成功推进整个国家和社会转型,切实减少国人在转型中的痛苦提供有效借鉴。
(团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