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法学院第三十八期学术沙龙在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学术沙龙的主题为“指导性案例的参照效力——民事案例结构的视角”,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曹志勋主讲。法学院多名教授出席了本次会议。
首先,曹志勋从裁判的要点和理由出发,强调了裁判指导案例作为优质资源的稀缺性。接着,他引用美国判例指导,详述了裁判文书的指导效力,并将其与我国现状进行对比。同时,他就指导性案例的适用问题进行了阐述,并介绍了案件事实不同与案情变化影响裁判规则适用的情况。最后,他重点强调了对指导性判例基本思路的提炼及其适用的方法论问题。 随后,与会教授就证监会对指导性案例的具体运用展开激烈讨论,法学院多名教授参与了讨论,曹志勋也就各位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至此,法学院第三十八期学术沙龙圆满结束。
本次沙龙对指导性案例在事务中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各位老师对比了中美判例指导的异同,思考了指导性判例在我国社会问题与法律问题中的实质性作用,对我国司法解释的丰富,法律制度的完善乃至依法治国事业的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沙龙对指导性案例在事务中的可行性进行了深入探讨。各位老师对比了中美判例指导的异同,思考了指导性判例在我国社会问题与法律问题中的实质性作用,对我国司法解释的丰富,法律制度的完善乃至依法治国事业的推进具有重大意义。
团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