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著名公司证券法学者、哈佛大学法学院Jesse Fried教授应邀造访我院,并作学术报告。刘燕、葛云松、彭冰等老师,韩国姜尚烨教授,以及法学院、燕京学堂数十名学生参加了交流讨论。讲座由副院长郭雳老师主持。
Fried教授早年毕业于哈佛本科及法学院,曾任教于加州伯克利大学等多所知名法学院,现为哈佛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他的研究领域主要包括公司治理、证券监管、风险投资、企业破产、内幕交易规制等。2004年其与Bebchuk教授合著出版的《无功受禄》(Pay Without Performance: The Unfulfilled Promise of Executive Compensation)一书,对美国大公司高管薪酬机制提出尖锐批评,引起广泛关注。
Fried教授本次讲座聚焦海外设立企业在美上市给美国证券监管带来的冲击。他首先介绍了在大股东控股公司里中小投资者可能面临的三类风险,指出控股股东从事自利交易和证券欺诈时可能受到的惩罚,说明传统上美国公司法、证券法可以通过私人诉讼和证监执法为中小股东提供保护。接下来,Fried教授详述了面对特殊架构海外设立企业,美国法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所遭遇的困境。他假设该类型企业从事了四种不利于中小股东的交易或行为,并逐一加以分析,阐明了当下私人诉讼和证监执法所面临的挑战,认为这些情形下中小股东将很可能遭受侵害,权益无法得到有效救济。基于上述分析,他分别从市场和监管两个角度谈了自己对解决这类问题的建议。
此外,Fried教授还特意分享了他的另一项最新研究成果,对于公司优先认股权的制度功能和作用发挥,提出了重新认识。通过生动的假设及计算演示,论文说明优先认股权无论是在闭锁型公司还是在公众公司中,恐怕都难以发挥其预设的功效。在此基础上,他阐述了该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和进一步改进的思路。
围绕上述主题,与会师生不时评论或提问,与Fried教授积极互动,就特殊公司架构的目的及相关市场反应、在不同法域进行诉讼的可能性、优先认股权在各自国家的实际运用等展开深入研讨。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英文讨论,我院学生普遍反映这些研究视角独特、方法新颖,获益良多,Fried教授也边听边记,频频点头,表示得到了不少启发。会场内气氛热烈,时而传出阵阵笑声和掌声。
讲座结束时,Fried教授谈到这是他第二次到访北大作报告,每次都印象深刻。事实上,我院和哈佛法学院一直保持着紧密的合作。特别是最近几年,两院院长互访,推动了双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的交往。接下来,还将有几位哈佛教授前来交流或演讲。这些活动对于提高我院国际化水平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