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由雷火电竞官网在线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主办的系列学术讲座第四十八讲成功举行。本次讲座题为Confucian Role Ethics: Doing Justice to Justice,由夏威夷大学安乐哲(Roger Ames)教授主讲,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执行所长张骐教授主持。
本次讲座是安乐哲教授继2001年以来第二次受邀于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就法律理论与传统中国哲学展开对话;也是2015年春季法学院“法理学研究”课程的组成部分。讲座伊始,安乐哲教授勾勒了伦理学在西方发展的阶段。他指出,20世纪50年代是康德伦理学的鼎盛时期;之后,以麦金泰尔著作《追寻美德》为分水岭,伦理学进入“美德伦理学”阶段。在此基础上,儒学作为一种伦理学开始向美德伦理学发展。而这一发展路径又与19世纪以来,东方传统文明遭到西方文明冲击及其自身的回应密不可分。安乐哲教授本人的研究即立基于这一历史脉络之中。
本次讲座是安乐哲教授继2001年以来第二次受邀于比较法与法社会学研究所,就法律理论与传统中国哲学展开对话;也是2015年春季法学院“法理学研究”课程的组成部分。讲座伊始,安乐哲教授勾勒了伦理学在西方发展的阶段。他指出,20世纪50年代是康德伦理学的鼎盛时期;之后,以麦金泰尔著作《追寻美德》为分水岭,伦理学进入“美德伦理学”阶段。在此基础上,儒学作为一种伦理学开始向美德伦理学发展。而这一发展路径又与19世纪以来,东方传统文明遭到西方文明冲击及其自身的回应密不可分。安乐哲教授本人的研究即立基于这一历史脉络之中。
在安教授看来,儒家伦理是一种角色伦理,它意味着以具体的情境而非先验的道德律令决定何为正义。通过《论语》中“子为父隐、父为子隐”的例子,安乐哲教授指出,传统中国的正义观念服务于中国人良好生活的观念。生活本身而非正义是终极的目的。这与西方“正义女神”所体现的隐喻(即Justice is blind)有根本的区别。此外,根据杜威哲学有关“民主的观念”(the idea of democracy, not the institutions of democracy),安乐哲教授指出,在形式化的制度下,强调公民平等参与公共活动、彼此奉献并受益的现代观念与儒家角色伦理强调的伦理关系有异曲同工之妙。这一伦理关系即作为传统中国价值核心的“家庭”。
借用唐君毅、费孝通的理论,安乐哲教授指出,家庭作为传统中国人的价值基础体现了部分与整体的交融决然割裂的关系。而这使得儒家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方式不是西方的“道德”而是“角色”。所谓“角色伦理”意味着人们重视个人与世界(既是自然意义上的,又是社会意义上的)的联系,以他人的目光审视自我的行为。而立基于角色伦理上的正义,也是情境性的、关系性的,而非如罗尔斯所言的先验原则或是康德意义上的道德律令。
最后,通过中西语汇翻译比较,安乐哲教授指出,所谓“正义”,就中国哲学来看,“义”有“适宜”(appropriate)的涵义。而“正”兼有rectification与proper use of language的涵义。这两种涵义中,前者意味着对于过往历史性因素的修正,后者意味着对于完善的追求,具有未来的时间向度。
在互动环节,安乐哲教授就儒家伦理与社群主义关系、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关系、传统中国中的自然法、儒家伦理是否适应现代社会等问题与同学们展开交流。安乐哲教授指出,儒家伦理虽然是古代中国的产物,但在现代社会中也仍然有意义。它需要一代代学者通过努力将之加以转化、激活,拓展出切合社会生活的传统。而这有可能构成法治中国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