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法学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第一时间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专题学习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院长郭雳主持。
与会同志首先集体学习了11月27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郭雳领学,与会同志开展研讨,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论述交流收获体会。
会议认为,加快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是新时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涉外法治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地位。必须深刻领会并正确把握党中央统筹国际和国内、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战略布局,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加强学科建设,办好法学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持续培养出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作为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北大法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取得丰硕成果。北大法学院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重大国际斗争需要和涉外法治需求,更加聚焦国家战略,巩固品牌项目,加强涉外课程建设,强化学生涉外法律实践能力训练,优化师资队伍,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规模化、体系化培养家国情怀深厚、国际视野宽远、通晓并能塑造国际规则、善于从容处理涉外法律事务、自如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
会议指出,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一以贯之、一脉相承的重要论断。积极阐释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念、主张和成功实践,讲好新时代中国法治故事是涉外法治工作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路径。加强涉外法治理论和实践前沿课题研究,构建中国特色、融通中外的涉外法治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是涉外法治工作强化“思想硬功夫”的关键载体。北大法学院作为涉外法治教学科研机构,承担着文化传承创新的社会责任,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明体达用、体用贯通,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神血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民族品格,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永不褪色的时代价值,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伟大实践、历史使命和时代要求,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为更好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贡献北大智慧、北大方案、北大力量。
11月6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北京召开。本次学习会安排了专题学习大会精神,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杨晓雷领学,与会同志开展交流研讨。
会议指出,“枫桥经验”是土生土长的中国智慧、东方经验。通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理论和实践上的全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在新时代为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提供着有力支撑。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大创新发展,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纳入法治轨道,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
会议强调,北大法学院全体师生作为法学教育研究和法治实践的学习者、研究者、参与者、贡献者,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要求。要坚持立德树人、实践育人,依托法律援助、普法咨询宣传志愿服务等育人渠道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育人成效与在城乡基层培育“法律明白人”,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治理成效有机融合。要坚定履行高校社会责任,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和社会各界、基层群众的密切联系互动,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做到在矛盾纠纷化解中推动全民守法,在推动全民守法中化解矛盾纠纷,让群众在法律框架下分清是非、在权利义务统一中判断对错,从根本上实现定分止争。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北大法学院将以迎接北大法学学科建立120周年为契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回头看”,持续深化理论学习,着力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推动学院“双一流”事业发展,围绕国家战略推动法治人才培养蹄疾步稳,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不断书写北大法学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