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享、总结案例教学的相关经验,在沟通交流中凝聚共识、互相促进,2022年4月22日与4月29日,“北大法学院教学沙龙—案例教学”分上下半场于凯原楼顺利举行。上半场沙龙聚焦于鉴定式案例教学法的引进和改造,自2011年开始,北大法学院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引进鉴定式教学方法,并于2012年开始开设相关课程,在结合中国本土法学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加以发展和创新。下半场则以研讨型案例教学法的经验介绍为重点,探寻案例教学的多样可能,各有侧重。沙龙由雷火电竞官网在线院长助理刘哲玮老师主持。
沙龙伊始,车浩老师简单回顾了法学院历次教学沙龙的情况,并介绍了举办本次教学沙龙系列活动的宗旨。
随后,雷火电竞官网在线院长潘剑锋老师为本次教学沙龙致辞。潘老师对案例教学的教改活动进行了回顾。自2011年开始,在时任院长张守文老师的指导下,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开展了案例教学的教改活动,从最先推出的民法案例研习、刑法案例研习课程开始,到如今已经开设出五到六门案例课程,丰富了教学内容,增加了教学类型,基本实现了当初推动教改的目标。如今已历时十一年,有必要加以总结回顾。潘老师高度评价了案例研习的教学工作,认为这一系列的课程为法学院培养人才的目标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获得了诸多奖项,在学校内外广受好评。在感谢各位老师为教学改革付出的努力之余,潘老师也为案例教学的未来提出了自己的希望,期待总结学院开展案例课的相关经验和短板,形成模式以供更大范围内法律人才培养工作的参考,共同实现法学教育的理想。
贺剑老师首先介绍了《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相关开设情况。贺老师首先在发言中感谢了葛云松老师、许德峰老师、张双根老师和刘哲玮老师在课程上的参与,也感谢了学院对助教和讨论教室的支持。《民法案例研习》对老师、助教和学生的投入要求都比较高,学生每周需要完成案例作业,而后在助教的带领下参加二十人左右的小班讨论。在讨论课前一天会召开“助教会”,老师和助教们坐在一起,助教对批改完的作业进行总结,就案例可能涉及的问题与老师进行讨论,通过集体备课会的方式协助助教组织好小班讨论课,助教的定位应是“主持人”而非“老师”。在近年的训练中,除传统的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之外,也增加了案例检索和文献检索的内容,还通过真实案例进行实战训练,获得了较好的反馈。最后,贺老师也提出了两点反思,以期将来进行改进。第一,通过案例研习的训练,可以补救学生的基础知识和法学素养,但预设目标是对其进行提高,此二者之间还存在差距,需要在教学设计上再下功夫。第二,这门课程虽然在学院内部得到了很好的反馈和评价,但如何向外推广,如何让其他学校的学生也能享受到被辐射的优质资源,是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贺老师讲解完《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相关事项后,曹志勋老师了介绍其与刘哲玮老师、许德峰老师参与开设的《民事诉讼案例研习》。《民事诉讼案例研习》的组织方式与《民法案例研习》较为类似,以助教会、小班讨论课、大班讲授课逐次递进来联动讲解、回顾知识点,并通过为优秀作业颁发奖品的方式鼓励学生的积极性。在介绍完课程的开设情况后,曹老师也对案例研习的从教感受和实际困难进行了总结。他认为,助教是案例研习课程的重要纽带,课程开设的核心点在于老师对助教的关注以及硕博士生助教的导师对授课的支持。另外,民诉案例课程没有办法找到民法案例中请求权基础那样的知识体系,老师们在授课时会反复思考向前推进的体系问题以及对核心知识点的覆盖问题,尽可能从案例教学中反馈对民诉基础知识的补强,但还需要再做更多的工作。此外,如何平衡参与同学的课程压力也是授课老师要考虑的问题。
刘哲玮老师对老师们关心的助教问题进行了补充。刘老师指出,民诉案例研习、民法案例研习的许多助教同学一般在本科、研究生阶段都接触过案例研习课程,在以同学视角感受课程的基础上,再以助教的身份参与其中。博士生每年都会把很多时间花在助教上,这会提高他们的教学经验,促进对自身知识结构的反思,但同时也会减少阅读和写作时间,影响同学自己的科研和发表。另外,刘老师也认为民法的请求权方法和刑法的三阶层体系都是《民事诉讼案例研习》想要学习的目标,对学生来说,通过案例回归体系是很有帮助的。
最后,车浩老师为大家介绍了《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相关情况。《刑法案例研习》是法学院2011年开展教学改革时就尝试开设的课程,陈兴良老师也曾参与其中。通过十余年的研究与摸索,车老师开始从教学对象和目的入手去涉及教学方法,而法律职业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如何处理规范和事实的关系。车老师将其拆解成如何认定事实、如何解释规范和如何彼此对应三个部分,如今的刑法案例课程采取鉴定式、论辩式和实战式的三阶段开设方式,与规范和事实的关系彼此呼应。鉴定式阶段主要是按照三阶层的体系反复训练基础知识,提高说理的体系性和逻辑性。第二阶段是在鉴定式的基础上开展论辩,该阶段的案例通常只有一两个讨论点,但学生需要针对同一个点分别撰写控辩双方的多个理由,从各个层面去训练正反说理的能力。在第二阶段的四次课之后,进入实战式的第三阶段,授课教师联系律师获取原始卷宗,要求学生提前阅读原始笔录和证据,自己形成意见,最后把承办律师请来现身说法,以供同学们对照、反思。此外,车老师还隆重介绍了他于去年夏天组织的刑法案例公开课的情况,十五所高校的老师竭诚参与,其中绝大部分都曾在学生时代担任过《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助教,成立虚拟教研室集体备课,在线上招募了一百五十名学生参与案例研习,获得了很好的反馈。车老师认为,通过互联网,可以把北大的一些做法推向全国,为教育公平作出贡献。
在提问与交流环节,傅郁林老师介绍了《证据法专题》如何在助教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开展“低成本”案例教学的方法,需要发动同学在课程体系的基础上找寻案例、撰写理由,感受“寻找事实”的思路与方法。
张翔老师以自己从事的《宪法案例研习》课程为例,认为目前可以在复刻经典案例分析过程、训练思维的基础上逐步建构中国化的案例体系,并表示很希望和宪法学界的年轻老师一起参与,推广宪法案例研习系列课程的经验,使之发挥更大的作用。
薛军老师提出,学生在案例研习课程上会花费大量课余时间,是否可以在案例作业的基础上实现广泛阅读的教学目标。洪艳蓉老师介绍了自己在金融法的专业课程内讨论案例的方式。陈若英老师提出,需要安排对助教本身的培养、训练机会,以辅助课程的顺利进行。在热烈的讨论中,上半场沙龙顺利结束。
4月29日,以研讨型案例教学法为讨论重点的下半场沙龙继续进行。首先,陈永生老师介绍了自己与陈瑞华老师、汪建成老师、吴洪淇老师共同组织和参与的《刑事诉讼案例研习》课程的开设情况。与实体案件关注具体知识点不同,程序法的案例研习课程以真实案例为讨论课素材,既有授课老师自己设计的案例,也可以根据现有案例进行改编,甚至对案件的原始卷宗进行原样呈现,旨在培养学生阅卷的能力,并从大量的阅读中尝试整理诉讼争点。而在案例的选择上,授课老师尽量挑选更侧重于刑事诉讼基础知识的案例,兼顾知识结构和逻辑体系。此外,陈老师还对案例课穿插的讲座、旁听、模拟法庭等活动做了介绍,这不仅提高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也增强了学生对刑事诉讼实务的认识。在活动后,陈老师要求学生积极讨论回顾、提交反思材料,得到了较好的反馈。
车浩老师就案例选择的侧重性和庭审、讲座等活动的时间安排进行了提问。陈永生老师认为,案件可以由学生自由讨论,但在教师讲授环节可以对特殊知识点有所侧重。讲座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期中,模拟庭审安排在最后,旁听审判是在模拟庭审之前的预备活动。吴洪淇老师就案例的选择问题进行补充。在吴老师的课堂上,同学们会得到老师提供的建议性的讨论方向,这通常是预设的知识点,但也同样欢迎其他与案例相关的讨论。
叶姗老师从课程简介、课程组织、同学感受反馈和成果转化四个层面就《财税法案例研习》课程的相关情况展开介绍。财税法案例课程的选课同学大多是财税法专业的同学,本身对专业知识比较熟悉,课程旨在通过案例场景加深对财税法理论的认识,与财税法的专题课形成呼应。叶老师通过对选课同学进行分组实现讨论的聚焦,同学需要对相关主题进行总体性回顾,然后再找典型的行为类型做具体分析,最后以口头报告的形式呈现。通过讨论、评价等方式增加同学的参与感。有同学以课程报告对问题的细致梳理为基础拓展成文,并获得发表机会,这也是很好的反馈和激励。在48学时的课程之外,叶老师还会在每学期额外安排四次讲座,请税务律师、涉税专业服务的其他技术人员来介绍自己的实务经验,让同学们尽可能地感受实践中的财税法,并以此为契机反思理论知识。最后,叶老师回到财税法的定位,认为案例课程会涉及许多跨学科的交叉问题,她欢迎其他专业的老师一同参与课程,就交叉问题发表真知灼见。随后,潘剑锋老师就财税公益诉讼的定位和诉讼形式、其他专业老师协助参与的方式等问题与叶姗老师做了交流。
最后,阎天老师展示了《宪法案例研习》课程的基本情况。他首先感谢了强世功老师、陈若英老师和左亦鲁老师对课程的参与。阎老师将《宪法案例研习》定位为理论型案例课程,旨在以重要案例为渠道,教学生从案件到理论的能力,使大家在案例中领会法政治学、法经济学的理论。另外,也培养从法律到政治的能力,以法政平衡为培养目标。通过有针对性的讨论,报告人、教师和听课人形成思维交锋,最终回归基础理论的问题点。左亦鲁老师补充认为,课程中设置的外国宪法场景只是教学的素材,课程的重点仍然在于对思维的训练。
随后,全院三十多名老师就研讨型案例教学法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车浩老师在总结时认为,学院在案例研习课程上已完成了许多积累,在鉴定式、研讨型的教学模式之外也进行了诸多尝试和创新,希望能通过类似的活动交流分享经验、凝聚共识,并做好总结和反思,以期继续努力和提高。最后,车老师向参与老师表示感谢,宣布本场教学沙龙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