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0日18:40-21:30,由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主办的北大社会法论坛系列讲座第67期“社会法的界定、性质与法律定位”于雷火电竞官网在线二教314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叶静漪教授主持,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创新工程”首席研究员余少祥老师主讲。本次讲座是2021年秋季学期法学院研究生课程“社会法专题”的组成部分,除选课同学之外,还吸引了其他专业的学生到场聆听。
主讲嘉宾余少祥研究员
讲座伊始,余少祥研究员首先对社会法的概念以及社会法界定的不同论述进行梳理,向同学们分别介绍了德、法、英、美、日各国社会法学界对社会法内涵与外延的研究概览。此外,他还介绍了国内关于社会法定义的理论纷争,将其归纳为四种主流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法无法清晰定义,只是一个法哲学或文化概念;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法可分为广义、中义、狭义等不同层次;第三种观点认为社会法等同于第三法域;第四种观点则认为社会法是一个新的具有特定内涵的完整法律部门。针对上述社会法界定上的认识差异,余少祥研究员从多角度进行了评述。他指出:首先,社会立法是世界潮流,学术研究方兴未艾,对社会法究竟是什么应当有清楚的认识,社会法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可以界定且必须界定。第二,法学概念切忌模糊不清,需要在确定的意义上去使用社会法概念,因此将社会法分类定义实不可行。第三,“法域说”虽有一定道理,但也有显而易见的缺陷,社会法是第三法域的法律部门之一,将社会法等同于第三法域则是大错。第四,对社会法的概念不能望文生义,不能认为所有与社会或社会问题有关的法律都是社会法,社会法的内容也并非一成不变。基于上述考虑,余少祥研究员进而提出社会法的基本定义,即“国家制订和颁布的旨在保护社会弱者的生活安全,提供社会福利,促进民生福祉,具有国家和社会帮助或给付性质的法律法规的概称”,并归纳为“两个理念、一个前提”,其中前者包含“弱者的生活安全”和“提供社会福利”,是社会法的内在精神和最高本体,后者指“国家和社会帮助”,是法律实施的必然要求。
在“社会法的性质”一节,余少祥研究员对社会法的法律性质进行了阐述与分析。他将社会法的性质归纳为三个方面:第一,社会法是弥补私法解决社会问题不足的新的法律体系,是对市场竞争的负面后果或某些过程的矫正与防范,它以弱者为保护对象,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与私法在性质上迥异,在功能上互补。第二,社会法调整的是形式平等而实质不平等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可称为“社会矫正法”,它实现的是矫正正义而不是自然正义,对于因自然或社会原因造成的贫富分化、强弱分化等问题,社会法通过对弱者实行特殊或倾斜保护,对失衡的社会关系进行矫正和修复,使社会趋于实质平等和公平。第三,社会法是市场分配之外的分配法,以解决生产关系中除了市场分配之外的社会分配问题为目标,其对社会分配调整的内容包括财富和权利,调整的形式既包括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也包含初次分配。
此外,余少祥研究员还针对社会法的法律定位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将社会法定位为法域是社会法研究的重大理论偏失,是对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理论误读的结果。他对社会问题说、社会权说、社会安全说、民法现代化说、特殊行政法说等法域定位的主要理论形态逐一展开批判,认为社会法与社会问题、社会权、社会安全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与民法、行政法都有很大的实质区别。最后,他进一步明确了社会法的部门法定位,即社会法是第三法域中的法律部门。
之后,叶静漪老师对本次“社会法的界定、性质与法律定位”专题讲座进行了评议。她感谢余少祥研究员结合自己的学术经历与同学们分享社会法基础理论的研究心得和最新研究成果,指出了社会法基础研究内容丰富,是个研究宝库。她认为,社会法概念、性质界定和法律定位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并希望同学们学习余少祥研究员潜心治学的精神,保持一位社会法研究者、学习者的初心。
讲座的最后,到场同学与余少祥研究员合影留念,并进行了交流互动。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社会法概念定位与性质问题有了基本的认识,加深了对社会法的发展历史与研究方式的理解和掌握,收获颇丰。
叶静漪老师向余少祥研究员赠送讲座海报、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