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3日晚,雷火电竞官网在线-众达全球化与法治研究中心主办的讲座“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在法学院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讲座邀请到曼海姆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竞争法中心主任Thomas Fetzer作为主讲人,这是Fetzer教授时隔半月再次做客北大法学院,本次讲座他将话题聚焦于“大数据(Big Data)”与“人工智能(AI)”这两个时兴的词汇,探讨它们在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下的规制难题与解决方案,并与50多位在场师生就数据隐私等相关话题展开交流。雷火电竞官网在线教授王锡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丁晓东老师作为评议嘉宾与Fetzer教授进行对话,雷火电竞官网在线助理教授彭錞担任主持。
Thomas Fetzer教授首先以统计图表呈现了大量、真实的数据对人工智能训练的重要价值,并指出数据收集本身并不必然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对隐私权问题的考察应落实到个案,根据语境进行判断。由此相应,数据规制应具备灵活性,在隐私权保护与AI发展带来的社会福利之间找寻平衡。
在为“好的制度”建立了价值参照后,Fetzer教授转而对GDPR进行深层剖析,从制度设计与事实效果等角度对该条例面向AI、大数据的适用可行性与灵活性做出评价。除了GDPR在传统互联网领域已然面临的实施困境外,Fetzer教授尤其提到,当收集的数据将用于AI训练时,我们很难对其必要范围、用途、目的等做出界定,因而此类行为很难通过GDPR有关数据最小化、目的限制、知情同意、透明度的限制,也面临决策权是否应该保留在人类手中的价值拷问。因而GDPR在此领域即便不是失灵的,也是灵活度欠佳的。
那么如何在保护隐私权的同时不至于扼杀AI创新的前景以及数据作为资源在社会范围内的有效利用呢?Fetzer教授提出了两种可能的解决方案——其一是设置第三方机构作为“隐私管理人”,其二是推动市场主体之间形成“隐私权竞争”。他随后就两种方案的逻辑及缺陷进行了展开讨论。
在评议与问答环节,丁晓东老师以普通法与大陆法国家在数据隐私保护领域采取的不同进路为切入点与主讲人对话,也就数据可迁移性相关问题询问了Fetzer教授的意见;王锡锌老师则着眼于数据法领域如GDPR标准过高、“个人数据权”概念等争议话题,结合本场讲座的内容进行了评述与提问。在场其他师生也从隐私权如何被计价、GDPR下监管机构的权能等角度发表观点与提出疑问,Fetzer教授一一回应。直到讲座结束,讨论仍意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