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校鼓励、支持优秀学生(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据此,法学院面向全院招募17-18学年学生兼职辅导员,协助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班主任开展学生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班级层面
1、根据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协助班主任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思想进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开展深度辅导,每学期针对所带班级的每个学生开展至少一次深度辅导;
3、及时了解、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
4、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帮扶;
5、协助班主任做好班团组织建设、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社会实践、新生入学教育、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6、完成所带班级班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院系层面
1、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安排下,协助任职办公室开展工作,认真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办公室老师交办的工作任务;
2、根据任职办公室的时间安排坐班,按时到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请假;
3、根据老师安排的任务协助学院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和运营;
4、应当就接触到的工作事务负保密义务;
5、按月提交工作报表,如实记录自己的工作时间和事项。
工作时间折合计每周不少于3个半天。
二、选拔标准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2、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同等条件下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
三、名额及补贴
名额:20人
补贴:学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不低于同等条件类似岗位的专项助理待遇。一般每学年发放12个月的补贴。
四、管理规则
1、学生工作部和院系负责对学生兼职辅导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日常培训;
2、院系负责对兼职辅导员的管理考核,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效等方面进行;
3、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并参加学生辅导员队伍的各项评比评选;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经规定程序后停发岗位补贴,并另行选拔人员予以补充。
五、申请流程
1、申请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中午11:30
2、申请材料的提交:
(1)填写电子申请https://www.wjx.top/jq/16119049.aspx,未填写问卷视为未申请
(2)法学院学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见附件)
(3)中文简历
以上材料请在截止日期前发送到邮箱pkulawsas@yeah.net,邮件命名为“兼职辅导员申请-姓名”,否则视为申请不成功
注意:本岗位与法硕专项助理不可兼报
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pkulawstudent@163.com询问
法学院学工办
2017.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