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实务自课程改为限制人数和小班上课以来,每次报名人数超出很多,为此,我们组织了连续两个晚上的面试作为选拨程序。各位意向选课同学都非常优秀,教学工作本属于应当一视同仁,各位的机会平等,但鉴于课程性质和效果考虑,有一些同学即使符合条件也未能录取,由此可能带来的各种困扰,我们特此致歉。鉴于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较多,同时考虑到授课质量的保证,我们将本次课程的名额从40人扩到60人。名单已经确定,无替补名单,并不再更改和接受投诉等行为。
以下是本次面试选拨的标准,并依次递进筛选。名单由两位主授课老师全权确定,助教仅仅是参与了记录和建议工作。我们在确定名单的时候,大致遵循了这些原则,但同时鉴于名额限制,以及面试本身的局限性,并不一定保证所有参加面试的同学得到了相同的评判和结果。
第一,必须符合本门课程所要求的三门先修课程已经修过;
第二,毕业班、高年级同学优先考虑,尤其是法律硕士13级的同学,很多同学满足了第一个条件,并且本身非常优秀,但基于这一原则而未能录取;
第三,去年参加面试并且去年已经符合条件而未能录取的同学优先考虑;
第四,去年参加面试但不符合条件的同学和其他选课同学相同对待;
第五,基于面试的表现及个人背景综合考虑确定。
再次向符合条件但未能录取的同学致歉。同时希望选上的同学能够坚持听课。
感谢和欢迎各位同学关注我们的课程。
以下是本次面试选拨的标准,并依次递进筛选。名单由两位主授课老师全权确定,助教仅仅是参与了记录和建议工作。我们在确定名单的时候,大致遵循了这些原则,但同时鉴于名额限制,以及面试本身的局限性,并不一定保证所有参加面试的同学得到了相同的评判和结果。
第一,必须符合本门课程所要求的三门先修课程已经修过;
第二,毕业班、高年级同学优先考虑,尤其是法律硕士13级的同学,很多同学满足了第一个条件,并且本身非常优秀,但基于这一原则而未能录取;
第三,去年参加面试并且去年已经符合条件而未能录取的同学优先考虑;
第四,去年参加面试但不符合条件的同学和其他选课同学相同对待;
第五,基于面试的表现及个人背景综合考虑确定。
再次向符合条件但未能录取的同学致歉。同时希望选上的同学能够坚持听课。
感谢和欢迎各位同学关注我们的课程。
授课教师:邓峰、王家路
2014年2月20日
201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