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师仙去,心痛难抑,泣拜!赴美临行,见恩师于病榻,虽不能言谈,念佛于心,愿一年后,得再仰恩师慈颜。不想竟为最后一面。身在异国,接媒体约笔。仓促之间,潦草以下文字,实难书恩师贡献之全部,惟表此心。
罗老师作为学者、作为北大法律学系副主任和北大副校长、作为最高法院副院长、作为中国致公党中央主席、作为全国政协副主席、作为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在其每一个生命阶段,都有其对中国法学理论、中国大学教育、中国法治事业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作为一生的学者,罗老师酷爱读书、思考,始终致力于理论的探索、创新,行政法学学术史上创造性提出“行政法平衡理论”,由此引领和带动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长达十五年之久,言其开创了一个时代,丝毫不为过。
此后,罗老师又引介国际法学领域的“软法”理论,并极力倡导在国内法领域认真研究软法,进一步将公共治理、协商民主等重大话题与软法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同样引领了软法研究的兴起和发展。
作为大学教师,他将理论探索和创新精神传递给他的学生,并带出了一批优秀卓越的、在政界、学界都有着广泛影响的学生。
担任北大法律学系副主任、北大副校长期间,罗老师皆主管外事工作,极力推动北大与国外以及台港澳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北大著名的光华管理学院、北大法学院著名的知识产权学院的创立、中美法学的早期交流,都离不开他的鼎力支持。
在担任最高法院副院长期间,罗老师坚持推动“民告官”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曾经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一起牵扯中国和泰国关系的重大行政案件,并顶住压力,作出公正审判,判决被告行政机关败诉。罗老师也非常关心地方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在地方法院遇到压力时,坚决支持地方法院依法办案。
“为了权利与权力的平衡”
“不要怕批评、争论,有批评、有争论才能推动理论的发展”
“来来来,到我家里来,我那里有很好的红酒!”
恩师,天堂有你,来日再喝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