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午12:00,法学院第四十六期学术沙龙于法学院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学术沙龙的主题为“1917—1937:法律与社会——比较法律史的视角”。法学院教授徐爱国担任主讲,学院数十名老师参加本次活动。
首先,徐爱国老师简要介绍了1917—1937这段时期中西方的大事,指出当时中国在文化方面出现了三种法律思潮,而西方也面临因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向福利国家过渡与十月革命和共产主义兴起而产生的社会变迁问题。
首先,徐爱国老师简要介绍了1917—1937这段时期中西方的大事,指出当时中国在文化方面出现了三种法律思潮,而西方也面临因自由主义市场经济向福利国家过渡与十月革命和共产主义兴起而产生的社会变迁问题。
随后,徐爱国老师对当时的法律背景与比较文化渊源进行深入分析。他表示中国的法制史实际上是三种文化元素的混杂史,包括中国法律的固有传统、西方的法律传统以及社会主义传统。徐爱国老师以鲁迅小说中涉及的三种法律关系为例,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指出依“习惯”判定的法律思维模式是中国传统式的,依“条理”判定的法律推理是西方法治的。同时,他还对胡适宪政思想在三个时期的变化进行辨析,进一步展现了当时法学界的思想碰撞。
之后,徐爱国老师简单比较了彼时中西方的法律进程。他列举了美国法为应对共产主义所发布的法案及法官们对言论自由的看法,展现了西方法律社会化运动产生的合同自由与劳工保护问题等。徐爱国老师表示,当时中国的法律保守主义仍占据主导,但总体与世界的法律进程趋同。
最后,老师们针对个别细节问题进行了讨论,至此,本次学术沙龙圆满成功。
团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