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法学院第十六期学术沙龙在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学术沙龙的主题为“普通法与制定法的关系”,由法学院教授李红海主讲。法学院院长张守文与多名教授出席了本次会议。
首先,李红海教授从普通法在应用中面临的问题出发,引出了制定法的历史与法律渊源。随后,李教授详细介绍了各国制定法的发展情况,并强调了英国制定法在整个制定法格局中的重要性与奠基性。同时,他把英国与中国制定法的发展历程进行对比,指出了中国制定法的发展水平与发展特点,以及中国制定法与外国制定法之间的发展差距。他还就普通法与制定法的相互影响、法学家对两种法律体制的态度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随后,与会教授就越权无效原则的实际应用、欧盟制定法与英国习惯法之间的冲突、英国国王在立法中的作用、判例与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等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张骐、甘超英、龚刃韧、侯猛等教授参与了讨论。李红海教授也就各位老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本次沙龙对普通法与制定法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各位老师指出了普通法与制定法不同的发展历程与应用状况,反思了法律研究者对待这两种法律体系的不同态度,有利于厘清普通法与制定法的脉络,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完善、依法治国事业的推进具有重大的意义。
团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