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承担助教工作的同学须满足如下条件:
1.思想品行好,成绩良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2.须为法学院在读全日制非定向培养法学博士或法学硕士;
3.须对所申请助教的相关课程有比较深入地了解和掌握;
4.须严格遵守法学院助教工作细则;
5.能随堂听课且须按时出席助教会议。
应聘助教岗位的研究生须于2014年8月26日前将填写好的《助教岗位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法学院教务办公室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申请人姓名及申请承担助教的课程名称。每人仅限申请一门课程。邮箱地址为:zhujiaolaw@163.com。
经审查合格,教务办公室会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请各位同学注意聘任结果。
教务办公室
2014年7月10日
2014年7月10日